根据合同标的物的不同,温室建设项目合同可以分为工程承包合同、材料和设备购销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咨询合同、工程监理合同等。
(1)工程承包合同 即建设单位和温室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签订的分包合同也属于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和地点、工程范围和内容、工程报价、开工竣工日期、材料和设备进场时间安排、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竣工验收方式、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和保修条件、双方协作关系、违约责任端解决机制及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包括设计图纸)等。
(2)材料和设备购销合同材料和设备购销合同多以工程承包单位为买方,物质供应商为供建立。有些情况下,为降低成本,建设单位可能直接购买部分材料和设备,此时建设单位即成为购销合同的需方。材料和设备购销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材料和设备的名称、规格和质数量计量方法和数量、价格(单价和总价)、运输方式、交货期限、验收方法、价款结算方式质量保证和维护条件、违约责任、争端解决等。
(3)勘察设计合同 勘察设计合同是委托方和承包方为完成温室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建立的和约关系。委托方一般为建设单位,承包方一般为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些情况下,总包单位承包项目全过程,需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此时委托方为总包单位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前,设计单位要对项目的批准文件进行全面审查,确认项目的合法前提;与此同时,委托单位也需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进行审查,特别是对其在温室项目设计方面的经验和能力进行审查,双方互相认可后即可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合同
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规模、委托方和服务方的义务、收费标准与支付方式、违
约责任、争端解决等。
(4)工程咨询合同在温室建设项目中,工程咨询一般表现为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完成。另外,有些情况下,由于建设单位对温室建设项目的专业知识缺乏了解,可能会聘请个人为其项目提供顾问式的咨询服务。工程咨询合同即指建设单位与咨询单位或个人之间就温室建设项目中具体技术咨询内容签订的合同。
(5)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是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温室建设项目建设
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协议。监理单位必须具有与本项目工程等级相应的监理资质。